黄金广告位招租:13727944447

广西比干后裔和各少数民族共同创造了广西灿烂的民族传统文化

作者:Admin  打印本页   更新时间:2010-1-15 21:04:18  返回首页

广西比干后裔源远流长多数支系由福建莆田直接迁来或从莆田先迁到广东,然后又从广东转迁至广西;还有少数支系是从山东、江苏等地迁来据考查,广西所有县市各地基本上都分布有比干后裔,其以桂南、桂东口较多,口最集是玉玉林市“一市两区四县”人口达23万人,而广西境内,人口达到60万人。

  一、与各民共同创造带有比干文化特征的风俗民情。

  广西这个多民族的自治区,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境内除了汉族外,逐步形成了11个世居少数民族,们是壮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回族、彝族、水族、仡佬族。新中成立后,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为使自治区内其少数民族更好地管理本民族事务,广西先后在其他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了1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58个少数民族乡。

  历史上,广西比干后裔从福建莆田或广东、山东、江苏等地迁至广西后,与多民族的广西少数民族大融合,尤其是与壮民族的大融合,与各少数民族一起,组成了一个融洽、和睦的大庭,共同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这些灿烂的文化,至今还或多或少地带有比干文化的色采。这是大家在广西这块特定的地域生活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在长期共同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中,通过社会约定俗成的仪规,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历史积淀。这些民情风俗,是民族的悠久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特征的一个构成基本要素,成为连结这一人们共同体的一种纽带。而比干后裔的迁入,把祖先优秀的文化传统习惯和生产技术也带到广西,丰富和促进了当地文化和生产的发展。比干后裔和广西各民共同创造的一些民情风俗主要有:

  (1)围绕家庭伦理的一般礼教。在家庭生活中,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父母居室安置在堂屋后面的神圣位置,早晚进餐和接待客人,父母被安置在背靠祖神位、面向大门的最佳座位,好酒好莱必先让给父母,子女晚辈须尽到赡养之责。有的地区,父母去世后的第一个中元节,须选择一丘好田地,插上一枝柳或一枝竹,表示这是阴间父母的赡养田。家庭中的大事要事,子女必须遵从父母的意志,父母反对的事,子女是不能做的。违背父母,视为不敬不孝,虐待父母,天打雷劈。在社会上,尊老爱幼,是广西人的传统美德。对老人必用尊称,不能直呼其名;老人论事,年轻人若妄言插嘴,被视为不知天高地厚,不识事理;对老人视而不见。见老人做事不帮助,行路超越老人而不吭声者,被视为愚上加蠢。在社会上,以壮欺老以强欺弱,以大欺小,都是不道德行为,受到舆论的斥责。

  (2)围绕生产,调节生活。广西各民族,尤其是壮民族是以稻作着称的农耕民族,岁时节庆活动大多是随着生产季节和农作节奏来开展的。如迎春牛对歌、开耕节、牛魂节(脱轭节、敬牛节)、拜秧节、谷魂节(尝新节)、糍粑节,古时还以收割庆丰收作为迎新岁节日,即所谓“壮年”。这些节庆活动围绕着各个重要生活环节活动的仪俗,表现为原始祭祀性的形式,其中就带有商朝的祭祀特色。这些带有生产动员和期望丰稔的含义,寄托着广西这个民族大融合的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对调节劳动生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祟尚互助,团结协作。由于稻作生产季节性强,在生产力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农作过程有赖于群体力量。“凡耕获,皆通力合作,有古风”(《镇安府志》),这“有古风”,也可以理解为部分地由比干后裔带到广西的古文化。“有无相资,一无所吝”(《赤雅》)。一家有事百家帮,一人有难众人当,这是广西壮族社会的传统习尚。不少地方在进行重要的生产生活活动时,往往以各种民间的互助组织形式出现,如“轮牧”、“陪工”,以及“婚姻会”、“长生会”、“建新会”、“水利会”、“筑路会”等等。通过这些风俗媒介,发挥团结互助的精神,抵御各种困难,求得共同的生存发展,增强了民族内部的凝聚力。

  (4)生活歌化,乐观向上。广西各民族自古素以能歌善唱着称,南朝粱代吴运《晏城(郡治在今广西宾阳境)志》就有“乡落唱和成风”的记载。明代邝露《赤雅》称:“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人们以唱歌活动作为节庆和社交的重要礼仪,并把习歌善唱视为聪明才智的一种标志,且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迫求。“壮乡无论男女,皆以唱歌为其人生切要问题之一。人不能唱歌,在社会上即孤寂寡欢,即缺乏恋爱求偶之可能性,即不能号为通今博古,而为一蠢然如猪之顽民”(近人刘锡藩《岭表纪蛮》),故此,历来节期群体会唱的“歌圩”盛行,社交以歌代言,男女依歌择配的风习延续至今。歌化的社会生活,反映了广西壮民族的文化心理特性和乐现向上的民族品格。

  (5)社会开化,旧习渐变。广西各民族具有开放性的品格,其社会亦是非封闭性的,自秦汉以来,就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广泛杂居,密切交往,互相通婚,包括与比干文化与精神在内的民族文化亦相互吸收融合、变化、发展。例如:壮族的“招郎上门”(即入赘)婚俗,对“重男轻女”和“随夫从一”的封建观念及其婚制,有一定的反抗意义,而包括迁至广西比干后裔与壮族等广西各民族的普遍通婚,更有利于吸收先进文化技术并在“互化”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同时,壮族的“不落夫家”故俗亦逐步得到改变。再如,汉族的春节等不少岁时习俗早已成为壮族共度的节庆,亦赋予其民族的形式和内容,春节在舞龙舞狮的同时,还有“打砻”(扁担舞)、唱山歌等传统欢庆活功。源于醮会求嗣的“抢花炮”俗仪,现已变成壮族民间的传统体育项目;源远流长的壮族三月歌会“浪花歌”即“歌圩”活动,如今已发展成为壮族地区各民共同欢度的“三月三”歌节盛会。

  二、与各民共同创造带有比干文化烙印的民间婚俗

  广西的壮族婚俗,桂林地区的龙胜龙脊一带的壮族,结婚时有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独特婚俗。背新娘由一父母健在,子女双全的男子或姑娘的父来担任,新娘到夫家,不坐轿,由十几位伴娘和歌手陪送,要踏着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再走为她架的“新桥”入洞,然后“砍梯”、“拆桥”,表示新娘已无后路永远落夫家,也寓意新人结合,如意美满,白头偕老,永不变心,次日回门。这种浪漫的色彩,其实也包含比干文化的成份。晚上伴娘和歌手要与寨上小伙对歌,连唱3夜,有些青年通过这种机缘有了意中人。夜婚,也叫“火把婚”,婚期在晚间。由新郎带二三十人,点火把,边走边唱,直往女家。进寨门以歌声盘问,对答无误才可迎取。新娘上路,由二三十位倍娘陪送,一路以歌声相伴,新人入洞后仍以对歌为主直到天明。

  侗族婚俗的两头黑迎。侗族习俗,迎娶新娘,不备花轿,只派引路郎和押礼公挑着礼物前往,入暮到大约半夜时分,才将新娘接到男家。迎亲礼物也简单,一般三四十斤肉,二三十斤酒和一些菜肴。

  壮族的婚俗。壮族婚姻民间俗称“红事”。选择对象一般要通过媒人介绍,男女双方同意后要经过遣媒、订亲、讨八字、定亲、过门等五项仪式。每项仪式,男方家都要给女方家送彩礼,主要以米、酒、猪肉为主。一般来,整个仪式男方家送给女方家的米酒每样为150-250公斤,定亲后,男方家送给女方绵纱10-15公斤,钱从千元至几千元不等。结婚的那一天,男女双方都由各自的亲戚分别庆贺。嫁女出门时要到中堂拜祖拜父母。然后由两对男女送亲,男方也有两对男女接亲。当新娘要进男方家时,则由男方的两个妇女接亲扶起进门,不允许新娘脚踏门槛,是如果踏了门槛,就封了男方家人嘴巴,管说不得。男方结婚的那天晚上不能闹洞房,新娘由送亲的两女陪睡,而男女双方的接送亲主要角色者进行对唱仪式歌,女方的十姐妹唱“哭嫁歌”,一唱唱到天亮,唱到深处时,父母兄弟姐妹等旁人感动流泪。整个婚姻过程热闹非凡。第二天新娘即返回娘家,第三天夫家再派一女去接回。其实壮族的婚俗与比干生活的时代,生活的地域多有相似的地方。较有区别的是新娘出门时在闺房门槛内点一盏灯放在矮板凳上,新娘包一张黑色头巾,由新娘的亲兄背出闺门,到堂屋哭拜,辞别祖先。新娘拿两把筷条(每把十双),一把丢在堂屋,一把丢出门外,表示从今去吃另一家饭了,但还不忘记娘家,取亲的就把大门外的筷条捡起带回男家。背过大门槛时,新娘的脚不能碰着门槛,如碰着就说是把娘家的财勾出门了,娘家以后就会变穷。这时取亲队伍鸣炮迎取,唢呐齐奏。出大门后,新娘又在门外哭一番爹娘,新娘的父出来解开新娘左腋下两颗钮扣,叫做“解扣子”,意指放宽心去安家乐业。这之后,新娘要一直打伞到新郎家,沿途不能往后看(说是如往后看了以后生小孩像娘家的人)。新娘到新郎家要连住3天,第三天回门一定要当天往返,不得留住娘家。第五天回门可住娘家一晚。第七天回门可住娘家两晚。以后则要脚踏实地在男方家生活,逢年过节才可以回娘家。

  瑶族:瑶族婚俗与壮族也有许多相似之处,最特别的是瑶族的婚姻彩礼十分讲究,特别是蓝靛瑶,虽然送的食物可多可少,但银元却要得多,一般来说少则五六十枚,多则上百枚甚至数百枚。瑶族结婚请酒方式与壮族有明显不同,一般是女方家在结婚日前30天就要请酒了。出嫁那天,男方家来接亲的必须是两对夫妇,象征夫妻恩爱,结对成双。新娘到男方村寨后,先到邻舍洗脸打扮,吃便饭,然后才入夫家门。由于瑶族的民俗风情比较独特,所以他们和其他民族很少通婚。当然,也与迁至广西比干后裔很少通婚。

  三、与各广西各民共同创造带有比干文化烙印的民间文化艺术

  广西各民族的文化艺术,源于他们生活斗争的实践,内容丰富,多姿多彩,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壮族的民间文学、绘画、音乐、织锦等,异彩纷呈,备受各族人民的喜爱和称赞。

  民间文学。壮族及其先民为了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同自然界、同社会的各种恶势力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这些斗争往往以故事、歌谣形式,口头流传于民间,形成丰富的民间文学。这种民间文学充满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色彩。历经集体创作、集体修改这种千锤百炼的过程,凝聚着世世代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更具人民性,更受群众的喜爱和赞赏。而进入广西比干后裔,把比干为挽救家危亡,不顾个人生死的“犯颜直谏”故事、“天葬比干”故事……这些故事,惊天地泣鬼神,被带到广西后,在广西各地流传不衰,不仅丰富了广西的民间故事,也为创造各民间故事和民间艺术注入了更多和更健康向上的爱国主义色彩。而在广西,以爱国主义色彩出现的故事也特别多。

  铜鼓文化。铜鼓是广西少数民族世代相传的独特器物,铜鼓文化绵延数千年,流传甚广。久远的岁月使铜鼓在先民心中不仅是一种器乐,也包含着权力的荣耀,财富的象征,并演变成少数民族虔诚祀礼的神器。铜鼓以它雄浑的音色给许多少数民族带来欢乐和鼓舞,它以庞大的身躯和瑰丽的纹饰惊艳世人,铜鼓所蕴藏的民族力量和民族精神让们为之倾倒。时光流逝,古老的铜鼓声声不息,千古不灭,置身于广西的少数民族山寨中仍可以领略到那伴着粗犷节奏而深沉辽阔的鼓声。铜鼓身上的纹饰主要表现少数民族的崇拜物与民族风情,铜鼓纹饰基础以太阳纹、青蛙饰、鹭鸟纹、雷纹、祥云纹、羽人舞、竞渡纹等构成。因为商朝以礼乐等为主的王室的和民间的文化艺术比较发达,从那继承了丰富的文艺样式的比干后裔,在流淌的血液中也伴随着文化艺术的细胞,因此在广西比干后裔也广泛地参与并促成了广西铜鼓文化的兴盛和发展。

  广西有“歌海”之美誉,民间文艺主要有山歌、蓝靛瑶的“哉瑞舞”和“吊筛舞”、壮族的“穿罗舞”、汉族的“绕棺舞”和舞狮等。其他还有骑顶马、民间传说、谚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山歌分为壮歌、汉歌和瑶歌3种。壮族民歌分为北壮歌和南壮歌。壮歌是天娥山歌的主歌,它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五言句、七言句甚至十一言句。北壮歌称为“比欢”(壮语),南壮歌称为“比”(壮语),也称“泥雅辽”。南壮歌歌调激昂高亢,清脆明快,富于节奏感;北壮歌歌声悠扬婉转,重于温情,令人陶醉。壮歌的内容十分丰富,歌调非常含蓄和优美,富于表达情感,缠绵柔软,娓娓动听。

  舞狮也是广西民间文艺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之一。舞狮工具主要有:狮子道具,打击乐器,各式灯笼,舞狮人员的各种面具。广西的文化部门十分重视舞狮活动,每逢节庆、迎宾等重大庆典活动,都要组织舞狮活动。舞狮队那种一路敲锣打鼓、腾跃欢跳、打灯作揖的情景,给人一种太平盛世、国泰民安之感。

  四、与各民共同创造带有比干文化烙印的民间节日

  民间节日指民间传统的庆祝或祭祀的节日和专门活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代表地方民俗特色,有着极强的参与性;传统节日指岁时节日,它们历史悠久,流传面广,具有极大的普及性、群众性甚至全民特点,其中影响较大的、至今仍广泛流传的主要节日,分别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三月三节等。比干后裔迁入广西后,以自己的文化特色,与当地原住民共同欢度并创造了带有比干文化特色的民间节日。

  春节。春节即农历正月初一。这便是广西“外来”的节日,它的来源当然与其他民族,包括比干后裔进入广西有一定的联系。广西天峨人过春节颇具地方色彩,外出人员多回家团聚,节日气氛特别浓重热烈。从腊月十五开始,各家各户陆陆续续杀过年猪(一般每家都养有1-2头大肥猪过年),腊月二十三是送灶日,就是把灶王送到天上,向玉帝报告家里一年的收获,并希望来年丰收有盈余,所以这一天之后到腊月三十,人们便开始“三忙”一忙“洁户”,家家户户皆刷洗门庭,去污除垢,准备以清洁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并重新装饰神台;二忙“办货”,即准备过年所需的各种食物,如猪肉、鸡鸭肉、鱼、豆腐、竹笋、红糖、白糖以及春联、鞭炮、香纸、蜡烛等物品;三忙“炸食”,即制作各种油炸的食品,如糯米泡、酥等之类。

  除夕。俗称“卅日夜”,家家户户制作节日食品,特别是冲打糯米粑,有的呈方圆形,直径0.3-0.45厘米,也有的呈小方圆形状,称之有母有子,为的是初二走亲友送人。

  铜鼓节。东兰县隘洞、长乐乡一带壮族传统节日。分别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十五、三十日举行。届时,各村的小伙子组成铜鼓队,把铜鼓抬到村附近的高山顶上,悬于木架,首先击鼓祭祖,然后进行击铜鼓比赛。方法是大鼓对大鼓,小鼓对小鼓,以四面为1组,每鼓3人,轮换着打,不能中断。以打得响亮动听、节奏明快、耐力持久为胜。比赛往往通宵达旦。同时,男女青年结伴纵声对歌。比赛结束,人们以从家里带来的粽粑等食物进行野餐,欢歌笑语响彻山谷。

  三月三。又叫“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已将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定为壮族歌节,逐渐发展成“三月三”文化艺术节。1989年广西第3届“三月三”文化艺术节在桂林举行,把文化、经济交流同旅游结合起来,收效良好。对于三月三歌节,作为比干后裔的林姓人总是踊跃参与,乐在其中。也许,其中的一些比干后裔还想到了纣王和妲己在鹿台摘星楼上令人不齿的夜夜笙歌,那是亡国的葬歌;唯有“三月三”这样属于国民发自内心的共唱共欢之歌,才是太平盛世之歌,才是国富民强之歌。

  五、最富有比干文化万分的民间文艺

  历史上,自异地进入广西比干后裔本来有异于广西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文化的大融合,大都失去了原有特征,彼此成为一家的壮、汉等民族已无明显的原貌,但是有一些民间文艺,也许是因其本来就够完美,无需再去改变它什么,于是能大体上保留下来。尤其是在比干后裔相对集中之地,如拥有23万人口之众的玉林市,这些民间文艺项目也就得到了较好传承,并保持比干文化的一些原貌特征。这些文艺项目如下:

  (1)八音。玉林八音,又称桂南八音、吹笛儿、吹六笛,是玉林地区唯一的吹打乐。玉林八音名目甚多,地方风格浓厚,八音队很多。玉林有比干后裔30万之众,其中不少人是八音队的骨干。八音是由中原古乐以及桂东南民间音乐融合而成,被音乐界同仁称为“桂东南交响乐”,广泛流传于桂东南城乡的各种庆典、红白喜事以及舞龙、舞狮和地方戏曲、舞蹈的伴奏。玉林八音一般由6-8个人组成一班(队),主要以鼓、锣、钹、笛、箫、弦、琴和人声组成,演奏形式分为坐奏和行奏两种,坐奏指在特定的环境中一班人坐在八仙桌旁演奏;行奏则运用于特定事件如庙会游行、结婚迎宾等。玉林八音的演奏曲目大多与清代(南北九宫大成谱)相似,除了七吹八大套以外,尚有300多个长短两类曲目来自中原的“满堂红”、“万年欢”、“山坡羊”、“十八摩”等;以及由艺人利用地方音乐素材创造的以咏玉林地方风物的白鹤游、白壳米、碎米、秦城、虎落平阳、老鼠偷油等;还有用于采茶歌舞、鹩剧、春牛伴奏的相思调、撑船调等。玉林八音的曲调演奏主要讲究三对口,即曲目分为白事专用曲目、红事专用曲目和中性曲目,达到烘托气氛的艺术效果,故在玉林有“宁可少摆几桌酒,不可缺少一台吹”的说法。

  (2)木偶。俗称“木傀戏”、“木头戏”。一般在农闲时或喜庆节日演唱,是普遍活跃于玉林城乡的一种古老表演形式。不同角色的木偶有不同的脸谱,表情神态各异,配以符合角色的服饰和道具,以突出其性格。戏班由乡间艺人自发组成,一般2-3人。表演时,1人坐于后场负责配乐,乐器有木鱼、钹、锣3种,另外1-2人在前场专司操纵木偶表演并边唱戏文。剧目多取自古代通俗小说,也听说曾有林姓艺人把比干的故事编成木偶戏。木偶戏有的戏较长,往往连台演出十几晚至数十晚。

  (3)舞麒麟。是春节期间活跃在玉林城乡的一种佩戴道具并同时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是一种祈福致庆的活动。表演一般由4-7人参加,1人扮麒麟,1人主唱麒麟歌;其余有的撑罗伞,有的举彩牌,有的司鼓乐。贺年时,舞着麒麟进门,鼓乐声一停,麒麟歌即起,见人赞人,见物誉物,见事贺事,七言四句,随编随唱,好话连篇。全家往往高兴万分,赏以红包、米花糖果之类。

  (4)玉林彩茶。是由民间艺人吸取南北各地采茶类艺术表演的长处,创造出的具有玉林民间特色的一种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歌、舞、剧三艺粹集。通常由一男一妇至二男四妇组合表演,男的叫“茶公”,女的叫“茶娘”。道具有钱尺、绸带、彩扇、手帕、茶篮等。男角舞步明朗大方,潇洒幽默。女角舞步轻盈细致,情深含蓄。通常以唢呐为主的八言鼓乐伴奏,引人入胜。

  广西的60万比干后裔,与各族人民一道,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文明,并把广西建成了美丽、繁荣、富强的新家园。

上一篇:广西陆川县沙坡镇长坡山族创垂公始祖
下一篇:【明】林俊《林氏族范》
网友分享

站内搜索
相关文章
中国林氏宗亲网推荐榜
  • 世界林氏宗亲总会世界林氏网马来西亚林氏宗亲总会泰国林氏宗亲总会柬埔寨林氏宗亲总会新加坡林氏九龍堂自治会雅加达林氏宗亲总会福建省晋江市闽南比干庙林茂光将军专栏中国林氏站长博客浙南寻亲归祖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東井圓佛會超级品牌网